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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16日上午,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经过艰苦细致的调解工作,妥善化解了一起跨越10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,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,并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。
2013年,原告赵某为被告公司仓库的围墙进行施工,因双方有过合作,彼此比较信任,施工前,双方未签订合同,也没有约定工程价款,仅口头约定施工。完工后,双方也未结算,在长达十年间,双方当事人就施工价款未达成一致意见,导致工程款拖欠长达十年之久,原告赵某于2024年4月8日起诉至方城县法院。
案件受理后,由方城县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谷万常承办。谷万常法官秉持“如我在诉”的理念,站在当事人角度解决问题,考虑到该案件标的虽然不大,但因双方未签订合同,也没有约定工程价款,工程款拖欠长达十年之久,案件办理的难度很大。谷万常法官站在当事人角度来考虑、解决问题,帮助双方理清案件事实,在庭前和双方沟通,讲明法律规定,若协商不成,按规定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鉴定,鉴定不仅时间长,而且费用高,增加当事人负担,如果通过协商对工程价格达成协议,不仅可以减少损失,还可以快速解决纠纷。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,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解决纠纷,最终双方当事人对工程价格达成协议,调解结案。
近年来,方城县人民法院坚持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目标,秉持“如我在诉”理念,想当事人所想,急当事人所急,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,努力在司法便民、司法为民方面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、最便捷的服务。以诚心、耐心为当事人释法明理,加大案件调解力度,力争做到案结事了。该院案件调解率和审判质效不断上升,人民群众满意率持续提高,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。(供稿:程远景 亢亚楠)